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决定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对此,干部群众反映如下:
一、确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更加有利于于体现我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在不久前联合国召开的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明确提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将采取的重大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国的立场和主张,必将赢得世界各国的充分理解和广泛认同,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在世界上的国际地位,进一步展示中国作为负责大国的国际形象。
二、确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更加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这次会议决定,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等行动,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管理,使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等等。这一系列的自主行动和应对气候变化所做出的巨大努力,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环保工作。
三、确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更加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针对气候变化问题,我国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国情和这一行动目标出发,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必将积极推进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鼓励节能、提高能效等政策措施的出台,更加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
四、干部群众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切实按照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这次确定的行动目标,是向全世界作出的一个庄严承诺,目标宏大,任务繁重,需要国家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和不懈努力。干部群众希望国家相关部门从大局、长远和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坚决执行国务院的部署和决定,要立足于推动科学发展,立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现实需要和长远利益。要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国家确定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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