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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0法律援助与服务: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随机抽查街道、一般社区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33市民教育:
1)市民学校的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有活动记录。
随机抽查街道的市民学校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40公共图书馆:
3)乡镇、街道均设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随机抽查乡镇、街道服务点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41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1)街道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随机抽查街道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47科普设施、科普队伍:
2)街道、乡镇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随机抽查街道、乡镇科普活动场所各1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7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随机抽查验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84住房保障制度: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有实现应保尽保的资料。
随机抽查老城区街道2处,查验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相关资料。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特色指标3城市整体形像:
1)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路灯、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3)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
4)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每项标准0.6分,共2.4分。测评小组根据上述标准集体讨论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