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开发区、各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迎奥运盛会的大喜之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我区率先现代化、又好又快建设“和谐雨花”的腾飞之年。为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弘扬新时期雨花精神,大力实施新市民素质提升计划,反映改革开放30年和近年来我区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建设成果,特举办 “我看雨花新面貌”暨“春天的雨花”纪实摄影作品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以纪实的手法表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雨花在生态、科学、和谐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文化体育、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新面貌。
二、规则
1、征稿对象:区文联摄影协会会员和全区摄影爱好者。
2、来稿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请勿寄底片,谢绝装裱。
3、参赛作品规格:10英寸普通照片(入选作品需调电子文件)。
4、作品标注:参赛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5、截稿日期:2008年8月28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6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金4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或奖品100元。
鼓励奖20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四、评选
主办单位将聘请资深摄影人士组成评委会。
五、投稿方式
开发区、各街道参赛照片及数码文件由宣传干事统一登记报送(开发区和各街道分别不少于20幅),机关部门摄影作品可直接报送。
六、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本次摄影比赛入选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保留对入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2.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在 “雨花宣传网”和区政府一楼大厅展出并备做2009年周记笔记本插页。
联系:雨花台区宣传部 联系人 :宋广根 魏福春;电话:52883130
中共雨花台区委 宣 传 部
雨花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迎接奥运盛会,展示体育风采”
摄影比赛及展览的通知
开发区、各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集中反映全区体育工作在建设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中的成就和风采,弘扬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迎接奥运盛会的召开,区体育局、区文联决定在奥运会召开前举办“迎接奥运盛会,展示体育风采”摄影比赛及展览。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接奥运盛会,展示新时期雨花体育风采
二、主办单位:
区体育局、区文联
三、参赛作品范围
凡是近年来拍摄的反映全区体育发展成果的照片都可以参赛,主要包括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运动会和体育健身、体育展演等活动。参赛的作品要突出体育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性、活泼生动的生活性和群众性。
四、参赛规则
1.摄影作者须是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摄影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
2.来稿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规格:10英寸(同时附数码文件)。
4.作品标注:参赛作品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数码照片要在电子邮件中标注。
5.截稿日期:2008年6月26日。
6.投稿方式:开发区和各街道参赛作品及数码文件由各街道体育干事组织统一报送区体育局(开发区和各街道不少于20幅)、区摄影协会会员照片可报送区文联、其他个人参赛作品报送区体肓局。
7.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600元。
二等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400元。
三等奖6名:颁发证书,奖金2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或奖品100元。
鼓励奖20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六、评委
主办单位将聘请相关领导和资深摄影人士组成评委会。
七、有关说明
1.本次摄影比赛不退稿,主办单位保留对所有参赛作品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2.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在“雨花体育”、“雨花宣传”网和区政府一楼大厅展出。
联系人:雨花台区体育局 联系人 :谢群;电话:52883343
南京市雨花台区体育局
南京市雨花台区文联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我看南京新面貌”
——纪念南京改革开放30周年纪实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的英明决策,使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南京市摄影家协会将在第二届金陵五月风文学艺术节中举办“我看南京新面貌”纪实摄影作品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现将影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以纪实的手法表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南京的和谐社会、时代风貌、城市建设、文化体育、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新面貌。
二、征稿对象:
1、南京市各区县、企业、事业团体文联摄协有组织的征集推荐稿件。
2、在宁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三、投稿规则要求:
1、来稿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单幅作品长边为7—10英寸,组照拼图作品长边共计10英寸,采用光面像纸制作;请勿寄送底片,谢绝装裱,违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
2、每幅作品背面均须注明作品名称、简要内容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等,要求字迹工整易认。
3、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送展作品不得做增减、移动、合成等技术处理。
4、作品入选获奖后,由作者提供可放至20英寸照片以上的电子文档,由主办方统一制作。
5、入选获奖作品如涉及版权、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主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非商业性质的无偿使用权,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7、投稿即视为同意以上规则。
8、本次征稿不收评选费,入选获奖作品由主办方保存。落选稿件请在6月16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除外)到市摄协领取,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评选:
主办方将聘请省、市资深摄影家担任评委。
五、奖项设置:
1. 本届影展拟入选摄影作品100幅(组),其中佳作奖10幅,奖金各1000元。所有入选作品均由主办方颁发证书。
2.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主办方颁发奖杯。
六、征稿及截稿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七.展览时间、地点:
本次纪实摄影展将于5月15日9:30在南京美术馆举行首展,展出5天。展览结束后,作品将在基层进行巡展。
八.投稿方式:
投稿可以采用邮寄和送稿两种方式。
1. 采取邮寄方式,请寄至南京市白下区四条巷12号南京市摄影家协会,信封上请注明“我看南京新面貌”字样,邮编:210002。
2. 采取送稿方式,请于4月7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除外)送至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84578587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2008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