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局高质量做好三件事  确保文化安全

2006-10-09 区 文 化 局
 
区文化局高质量做好三件事  确保文化安全
 
一、确保宣传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对节日期间播出的新闻、专题、文艺等广播电视节目内容提前策划,严格执行文字稿五审、电视画面三审制度,确保舆论导向正确。
二、确保传输安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化广电技术人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局领导班子一线指挥,严密做好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覆盖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同610办公室、综治办等部门紧密配合,严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全区241.4公里光缆、1638公里电缆、181个光节点、1632台放大器传输安全。
三、确保市场安全。强化“执法网”: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区网吧、音像经营点、歌舞娱乐场所等全区231家文化经营单位从严督查,确保消防安全;加强节日执法,严查非法出版物,遏制非法经营。密织“协管网”:与教育部门共同实行双查机制,加强对网吧拒绝接纳中、小学生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刷新“科技网”:将“净网先锋”管理平台及时升级,确保上网内容安全。
区 文 化 局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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